最近公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有一篇“秦始皇禁湘山诏”,内容涉及秦始皇巡游湘山时,因喜爱湘山一带树木“野美”而将湘山列入禁苑,归属苍梧郡管辖,文中的湘山应指今洞庭君山,屏山即今洞庭扁山,骆翠山则当巴丘山,由此判定秦苍梧郡北境当有今洞庭湖大部地区。与此迵然不同的是,《史记》记载了秦始皇伐湘山树并赭其山。分析表明,司马迁的历史叙事也有其合理性,它反映的是另一种“文本历史”,是被征服的东方地区民众的集体记忆。
近年来,出土文献尤其是简牍材料不断增多,改变了人们对传统历史背景和文化的认识。对这些新出土的简牍文献,研究者通常有两种态度,要么用传世文献解释出土文献,将出土文献置入传统历史编纂学模式中;要么利用出土文献解释传世文献,将传出文献纳入出土文献的解释范围内。这两种态度,一以传世文献为主,一以出土文献为主,都是力求“趋同”,而较少“立异”,对于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的相异点,大多一笔带过,存而不论,缺少深入细致的分析。
最近出版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伍)》刊布了一条“秦始皇禁湘山”诏书,其中说到秦始皇因喜爱湘山树木的“野美”而禁伐湘山树事,与传世文献《史记》所载秦始皇伐湘山树“赭其山”迥然不同。怎么样看待二者之间的差别,不仅涉及对秦始皇及秦帝国历史的认识,也关乎对《史记》文本记事性质的理解。本文第一部分详细解释“秦始皇禁湘山诏”,尤其是其中关于历史地理的内容;第二部分在新出土文献的关照下,重新分析《史记》的相关记载,指出其合理性;最后比较二者的异同,指出各自所具有的历史意涵。不当之处,敬希方家指正。
最近出版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伍)》刊布了一条“秦始皇禁湘山”诏书,全文如下:
廿六年四月己卯,丞相臣状、臣绾受制相(湘)山上:“自吾以天下已并,亲抚晦(海)内,南至苍梧,凌涉洞庭之水,登相(湘)山、屏山,其树木野美,望骆翠山以南,树木□见亦美,其皆禁勿伐。”臣状、臣绾请:“其禁树木尽如禁苑树木,而令苍梧谨明为骆翠山以南所封刊。臣敢请。”制曰:“可。”廿七。
诏书涉及秦始皇南游江湘,登湘山,观其树木“野美”,而令禁伐湘山树之事。此事与传世文献(主要是《史记》)所记大相径庭(详下文),意义重大,值得关切。以下先疏通简文大意,然后考证简文涉及的几个地名。
整理者注释说:“此简左右拼合后,‘六’字稍残笔画,但所见笔画与‘六’形完全相合,或疑此形为‘九’,但形体不如‘六’形吻合。《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二十八年东巡泰山,经渤海,登琅琊。之后,西南渡淮水,到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据此‘六’也可能是‘八’之误。此纪年的简文内容未见文献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史记》载此年王贲攻齐得齐王建。未提该简下文所说的相山受制之事。”
今按:秦始皇廿六年四月壬子朔,己卯为28日;廿八年四月庚午朔,己卯为10日;廿九年四月甲子朔,己卯为16日。并可通。关于秦始皇南游江湘事,除整理者所引《秦始皇本纪》外,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叶书》亦有记载,并在廿八年,其事不可轻易否定。而二十六年为始皇统一天下不久,此年当无始皇南巡事。然对竹书所记秦始皇二十六年登湘山又当如何解释呢?今查《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琅邪刻石曰:“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二十八年”一作“廿六年”,是指秦始皇始建帝国的年代,“皇帝作始”可为证明。据柯马丁研究,秦刻石是帝秦宫廷官方任命的博士在皇帝巡狩期间利用其礼仪、文本知识方面的专长撰写而成的,具有模块化构思(modular design)的倾向,其原文藏于秦宫廷,《史记》所录只有二级文本,甚至更次级文本。因此,我猜测,简文中的“廿六年”很可能是误将秦统一之年当作秦始皇南巡江湘之年,其误如今本《史记》琅邪刻石。
关于秦始皇出游的时间,据二十九年之罘刻石,是在中春二月。如此,则二十八年二月秦始皇从都城咸阳出发,先到邹峄山,封禅泰山,“乃并勃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又“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然后才过彭城,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从时间上看,秦始皇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于四月10日到达湘山的。另一个时间见三十七年巡游,十月出发,十一月到云梦。若二十八年十月出发,则四月到湘山是不成问题的。
今按《秦始皇本纪》,琅邪刻石有丞相隗状、丞相王绾,可证此二人确曾与始皇同游湘山。又,《本纪》记载,始皇巡游琅邪,曾与诸大臣“议于海上”。巡狩泰山曾与儒生议封禅事。所以,丞相状、绾等“受制相(湘)山上”,是完全有可能的。
秦桦林说:简文中秦始皇自称“吾”,而不称“朕”,与制度不合,恐为传抄之误。今按《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直通之。于是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间,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是秦始皇二十六年后仍称“吾”,秦桦林说似是而非。
“晦内”即海内,“海”,出土文献多写作“晦”。“天下已并,亲抚海内,南至苍梧”,三字为句,此句式多见于秦始皇刻石,其语意相似者有如下列:
观上述刻石,可知简文“南至苍梧”的主语应是“吾”,而不能理解为疆土。如此,则苍梧应是此次南巡的最南边地。
凌通陵,逾越、超越,《吕氏春秋·论威》:“虽有江河之险,则凌之。”高诱注:“凌,越也。”或作“淩”,《楚辞·九章·哀郢》:“淩阳侯之氾滥兮,忽翱翔之焉薄。”王逸注:“淩,乘也。”简文“凌涉”大约是横渡之义。
缺字存右半,写作“頁”。齐继伟补作“顧”,回头望见。陈伟补“頫”,远望义。但若补作“顾见”、“頫见”,主语应为秦始皇,前有“望骆翠山以南”,又说秦始皇“顾见”或“頫见”,语意重复,且“顾见”、“頫见”古书均罕见。颇疑其字当是“顯”,“显见”古书多见,如《大戴礼记·千乘》:“立子设如宗社,宗社先,威明显见。”《管子·明法解》:“明主之道,卑贱不待尊贵而见,大臣不因左右而进,百官条通,群臣显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正阳显见,觉寤黎烝。”《汉书·项籍列传》:“宋义所遇齐使者高陵君显见楚怀王。”
关于“禁苑”,龙岗秦简云:“诸叚(假)两云梦池鱼(籞)及有【事】云梦禁中者,得取灌、苇、茅······”“诸取禁中柞、棫、橎、楢产业及皮······”“禁中”即禁苑之中。由简文前后文可以推知,秦禁苑禁伐树木,若犯禁者,各有不同的处罚措施。
秦禁苑内有山,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徭律》:“县所葆禁苑之傅山、远山,其土恶不能雨,夏有坏者,勿稍补缮,至秋毋(无)雨时而以徭为之。”“傅山”即近山。
关于“封刊”,张家山汉简《津关令》494号简:“□、相国、御史请缘关塞县道群盗、盗贼及亡人越关垣、离(篱)格(落)、堑、封、刊,出入塞界,吏卒追逐者得随出入服迹穷追捕。”《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引整理者说:“封刊,作为边界标志的树木。”又引杨建说,将“封”、“刊”分读,“刊”即随山刊木。然后加按语:“‘封刊’古无成语辞,疑亦当断读。封,指积土为界。刊,是斫木为界。汉初的‘塞’就是由关墙、篱落、濠沟、土堆、被砍斫的树木等因素构成或标志的。”而秦禁苑确有作为界标的封和刊,《秦律十八种·徭律》:“县葆禁苑、公马牛苑,兴徒以斩(堑)垣离(篱)散及补缮之,辄以效苑吏,苑吏循之。”其中的“散”,整理者疑读为藩。刘钊读为栅,以为篱栅即栅栏。陈伟武亦以为“篱散”即是“篱栅”,为同意连词。综此,丞相隗状、王绾所“请”之事为:禁止伐湘山及其周边树木,如同禁苑一般,并明令“苍梧”为骆翠山以南之禁苑划定其界线范围。
简文称秦始皇“凌涉洞庭之水,登湘山、屏山”,并“望骆翠山以南”,可见湘山、屏山、骆翠山相距皆不甚远,其中湘山、屏山在南,骆翠山在北,三山皆当在今洞庭湖及其附近。《战国策·魏策一》“魏武侯与诸大夫浮于西河”章载吴起曰:“昔者三苗之居,左有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这是传世文献中明确提到“洞庭之水”。但吴起的这句话,《韩诗外传》引作:“左洞庭之波,右彭泽之水。”《说苑》卷一亦作:“左洞庭之波,右彭蠡之川。”洞庭之波的说法,又见屈原《楚辞·九歌·湘夫人》:“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楚辞》中还多次提到洞庭水,乃是沟通长江和沅、湘,为“上洞庭而下江”之要道。出土楚《鄂君启节·舟节》铭文述南方水道,称:“上江。入湘,就迣,就洮阳。入耒,就郴。入资、沅、澧、油。”湘、资、沅、澧四水连同油水,皆单独入长江,而不及洞庭。《庄子·外篇·天运》有“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之记载。综合这些历史记载,历史地理学者觉得:先秦汉晋时期,洞庭平原和华容隆起均有明显的沉降趋势,形成华容地区的埋葬阶地和平原上的一些局部性的小湖泊;但整个河网交错的洞庭平原景观仍较显著,大范围的浩渺水面尚未形成。
洞庭三山,只有湘山见于传世文献记载,唐以后地志载其地望约有三说:一说为今湖南岳阳市西30里洞庭君山。二说即洞庭湖南边青草山,在今湖南汨罗市西北磊石乡。三说即今湖南湘阴县北45里黄陵山。按《水经注·湘水》篇经文说:“(湘水)又北过下隽县西,微水从东来流注之。”其注文则云:
湘水左会清水口,资水也,世谓之益阳江。······湘水左则沅水注之,谓之横房口,东对微湖,世或谓之麋湖也。右属微水,即《经》所谓微水经下隽者也。西流注于江,谓之麋湖口。······湘水左则澧水注之,世谓之武陵江。凡此四水,同注洞庭,北会大江,名之五渚。《战国策》曰:“秦与荆战,大破之,取洞庭五渚者也。”湖水广圆五百余里,日月若出没于其中。《山海经》云:“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焉。沅、澧之风,交潇、湘之浦,出入多飘风暴雨。”湖中有君山、编山。······是山,湘君之所游处,故曰君山矣。昔秦始皇遭风于此,而问其故。博士曰:湘君入则多风。秦王乃赭其山。······东北对编山,山多箎竹。两山相次去数十里,回峙相望,孤影若浮。
《水经注》经文反映的是汉末地理状况,微水先入湘水,后入长江。注文反映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理状况,湘、资、微、澧四水乃同会洞庭,北入大江。洞庭“湖水广圆五百余里,日月若出没于其中”,形成浩渺水面的大湖景观,与先秦秦汉时期大为不同。湖中的君山即今洞庭君山,编山又作艑山,今地名扁山,在今湖南岳阳市南。据《水经注》所引《山海经》《史记·秦始皇本纪》,可知郦道元是将君山当作湘山,东北对编山,“两山相次去数十里,回峙相望,孤影若浮”。但今扁山在君山的东南而不在东北,所以熊会贞乃引《史记正义》为说,以为湘山乃青草山,即上举第二种说法,如此方合于“东北对编山”。但《水经注·湘水》篇另有青草山,在巴陵县南79里,与此非一处,是郦道元并没有将青草山指认为湘山,且青草山“地貌形态完全不合战国秦汉时期传说中君山之地物”,所以张修桂以为注文中的“东北”乃“东南”之误。今存最古之地理书《山海经·中次十二经》说“洞庭山之首,曰篇遇之山”,然后依次列举诸山,以至洞庭之山,其间的里距不一定可靠,但方位要么作“东南”,要么作“东”,可见这一带的山脉没有东北走向的。
君山既为湘山,编山当即屏山。扁或编为帮母真部字,屏为帮母耕部字,双声通转,或可通假。秦始皇巡游,是先到南郡江陵,然后顺长江而下至湘山祠,在今岳阳西北“凌涉洞庭之水”,先登湘山(君山),再上屏山(扁山),在地理方位和行进次序上完全讲得通。简文说秦始皇“望骆翠山以南,树木【显】见亦美”,“望”的地点也应该是在屏山。“望骆翠山以南”应该是向北方眺望,否则是看不到骆翠山以南的。而能够望见树木“显见亦美”,可见骆翠山距屏山亦不甚远。符合这些条件的,只有巴岳山足以当之。《水经注·湘水》篇[经]:“(湘水)又北至巴丘山入于江。”[注]:“山在湘水右岸。山有巴陵故城,本吴之巴丘邸阁城也。······巴陵西对长洲,其洲南分湘浦,北届大江,故曰三江也。三水所会,亦或谓之三江口矣。夹山列关,谓之射猎,又北对养口,咸湘浦也。水色青异,东北入于大江:有清浊之别,谓之江会也。”杨守敬疏:“今巴邱山在岳州府城内西南隅,亦名天岳山。”
《禹贡》“导江”:“(大江)又东至于澧,过九江,至于东陵。”澧,《史记》《汉书》并作醴。孔颖达疏引郑玄曰:“此经自导弱水以下,过言‘会’者皆是水名,言‘至于’者,或山或泽,皆非水名。故以合黎为山名,澧为陵名。”清代地理名家胡渭《禹贡锥指》引易氏云:“澧州在江南,无非山泽,澧陵是小山,因水而得名者。”胡氏以为此说近是,并将经文之“澧”定在岳阳巴丘一带。
先秦古书多将苍梧与舜之葬地联系在一起,在长沙马王堆古地图中,有九疑(嶷)山,旁注“舜葬”,可见汉初传说即如此。从“令苍梧谨明为骆翠山以南所封刊”一句看,苍梧应为郡名而非一般地名。从简文看,秦始皇“凌涉洞庭之水,登湘山、屏山”,“望骆翠山以南”,“而令苍梧谨明为骆翠山以南所封刊”,则湘山、屏山、骆翠山,乃至洞庭之水,皆应在秦苍梧郡辖域之内。
关于秦苍梧郡,最早由陈伟据秦汉简牍揭示,其郡域范围“包含今湖南沅江、澧水流域,湖北清江流域以及四川黔江流域;其东境则可能更为突出,进至洞庭湖沿岸。”又说:“在地理分布上······洞庭、苍梧大致是一北一南。”但从他实际所考的地理范围看,秦洞庭郡在西北,苍梧郡则在东南,并非完全的南北格局。其后周振鹤在陈文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从自然地理形势分析,指出今湖南地区主要由四条长江支流,即湘、资、沅、澧四水的流域所组成。而在湘、资二水与沅、澧二水之间有天然的屏障——雪峰山相隔离。因而,从汉代开始直到南宋,湘、资二水流域与沅、澧二水流域始终分处不同的郡级政区,而且往往也不在同一个高层政区中。由这个自然地理背景推测,在楚国与秦代,苍梧郡与洞庭郡亦应东西分处湘资与沅澧两个流域。但他为了照顾洞庭郡得名于洞庭,而将洞庭湖移属洞庭郡。现据岳麓简《秦始皇禁湘山诏》,秦苍梧郡当据有洞庭湖大部地区。
秦洞庭郡以“洞庭”为名却不包括洞庭水域的主体部分,原因是秦洞庭郡沿袭楚洞庭郡而来。楚国原有洞庭、苍梧二郡,洞庭郡当掩有洞庭大部或全部,等秦人占领该地区后,继续沿用楚郡名,而郡域却有所调整,将原属楚洞庭郡的洞庭湖一带划归苍梧郡,而保留洞庭郡名如故(见图1)。
《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始皇帝南游江湘,却有与上述“禁湘山诏”所见完全不同的面相,其文曰:
(秦始皇)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秦始皇在湘山遭遇大风,几乎不能渡过湘江,以为当地神灵作怪,问随行博士得知湘君为尧之女、舜之妻,死后葬在此地。《史记正义》引《列女传》云:“舜陟方,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间,因葬焉。”《索隐》则以为《楚辞·九歌》有湘君、湘夫人,夫人是尧女,湘君当是舜。博士以湘君为尧女,“是总而言之”。《山海经·中次十二经》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飘风暴雨。”明人汪绂曰:“帝之二女,谓尧之二女以妻舜者娥皇、女英也。相传谓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二妃奔赴哭之,陨于湘江,遂为湘水之神,屈原《九歌》所称湘君、湘夫人是也。”楚卜筮祷祠简屡见楚人祭祷“二天子”,当即“帝之二女”湘君、湘夫人,是楚人信奉的地方神。始皇将所遇大风归罪于楚地神灵,暴怒之下,“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关于“赭其山”,《史记正义》仅注明“音者”,对于其义则未置一辞。现当代学者对“赭其山”说法不一,顾颉刚说:“他派了三千个刑徒,把湘山的树全都砍伐了,放火把山烧红了,他的气才平了。”但《本纪》中并没有放火烧山事,顾先生有增字解经之嫌。《剑桥中国秦汉史》将“赭其山”翻译为“把山涂以红色”,怀疑此事“不但在历史上似乎不有几率发生,而且这个行动尤其难以用人力来完成。”柯马丁亦有类似说法,并且怀疑“这些漆料从何而来”?中国学者于琨奇也说:“秦始皇听后不禁大发雷霆之怒,命令三千名囚徒将湘山上的树木统统砍倒,并将山体涂上囚服的赭色,以示湘君也成了秦王朝的囚徒。”用漆料将湘山涂成赤红色存在技术上的难题,显得不是很可信。王子今大约意识到了有关困难,只是简单地说“使山色为赭”。可是如何“使山色为赭”,王先生没有深说。其实,“赭”除了有红色义项之外,还有之义。柳宗元《晋问》:“群饮源槁,回食野赭。”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二·从化县》:“每炭一出,沿溪接艇,不数年中,群山尽赭。”这些文例虽然年代较晚,但词义当有较早的渊源。美国学者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就将“赭其山”理解为“砍伐湘山树使山”。盖因湖南君山(湘山)一带为红壤地貌,土壤呈红色,当伐光地表树木之后,山体自然呈现出一派红色来。
总而言之,《秦始皇本纪》与《秦始皇禁湘山诏》表现出两个不同的秦始皇面相,前者表现秦始皇征服自然、与神搏斗的狂妄自大;后者表现秦始皇喜爱自然、欣赏美景的怡然自得。前者是对秦始皇丑化和否定,后者是对秦始皇褒扬和肯定。前者是负面的、消极的;后者是正面的、积极的。
如何看待这两种迥然不同的秦始皇面相?简牍研究者通常是认为简牍材料新出,是可信的;《史记》纪事则不可信。或者说,简牍所载为真“史实”,《史记》所记则为伪“传说”。但这样的解决方法未免过于简单了,不仅将复杂的历史面相简单化,还可能会丧失了进一步解读传世文献的机会。在本节的剩余部分,我们将把秦始皇伐湘山树赭其山的纪事置于《秦始皇本纪》有关秦始皇巡游叙事的语境和背景下,探讨其中的意涵以及司马迁眼中的秦始皇形象。
《秦始皇本纪》记载了秦始皇五次巡游的全过程,除第一次巡游帝国的西北部陇西、北地外,其余四次都集中在帝国的东部或东南部。其写法遵从固定的模式,除交待巡游地点外,主要由刻石和“故事”组成,略如表1所示:
观察上表,不难发现,司马迁对秦始皇东巡郡县的叙事是由两个部分所组成,故事叙述和石刻文字交替出现。石刻录自碑铭,材质坚硬,具有永久的纪念碑性;故事多来自口传,流动性较强,具有民间色彩。石刻碑铭是“硬”材料,口传故事具“软”性质;石刻碑铭叙述严谨,是“冷”的一面;口传故事热情奔放,是“热”的一面。“冷”“热”交替,“软”“硬”兼施,使得整个叙事的效果生动有趣,变动不居,波澜起伏,而又不失其稳定性。石刻的稳定严谨,起到界标的作用,故事的流动多变,形成丰富多彩的历史画卷,推动着叙述的层层深入,直至终点(秦始皇的死亡)。事实上,“秦始皇泗水捞鼎图”、“张良椎秦皇”(博狼沙遇盗)亦曾见于汉代画像石。如果我们把司马迁对秦始皇东巡看作一幅绘画长卷的话,其中的若干历史故事就可以构成单幅图像,而石刻碑铭就如同界栏,起着分隔画面的作用。随着“故事(story)”画面的层层展开,“历史(history)”亦逐步向前推进。这其中,“伐赭湘山”的那次旅行,似乎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中写道:
三十六年,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吾遗滈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使者问其故,因忽不见,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闻。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退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视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
司马迁这段文字写得虚虚实实,云遮雾罩。“使者”、“有人”,全然不知何许人也,其事亦似有无之间。“始皇默然良久”以下,描写生动传神:秦始皇也是一平常人。这里的关键,是点出次年出游的动机:“有人”所持之璧乃“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而渡江所行之事,据司马迁所记,乃是“伐赭湘山”。所以,三十七年出游一反常态,是先到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这表明,秦始皇出游似有后悔“伐赭湘山”之意,因而“伐赭湘山”事不可更改或遗弃,它是司马迁《秦始皇本纪》叙事的关键。
秦始皇东巡,是在用脚步亲自丈量新征服的东部疆界。在秦征服东方六国的过程中,有两个国家比较特殊,一是东方大国齐,距离西方的秦国遥远,战国之世的直接正面冲突既少,最后和平投降,没有经过战争的洗礼,很多方面仍就保持着齐国固有的宗教习俗、文化传统;另一个是南方大国楚,秦国虽然经过三次大的战役攻灭楚国,但楚人势力仍很强悍,所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秦末起事的陈胜,直接覆灭秦王朝的项羽,和取得最终胜利建立汉王朝的刘邦,都是楚人。所以秦始皇要东巡郡县,并在所到之地的高山之巅立碑刻石,乃是向被征服地区的民众及其神灵宣示征服,带有威慑恐吓的意图。通过将这些石刻置于新征服的东方各国的山巅,秦始皇用新统一的帝国文字,把他在现实中取得的权力,融刻进新臣属的圣地景观之中,从而完成了他的征服伟业。从这个方面观察“伐赭湘山”,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发现。按上表所示,“故事”与石刻往往存在对应关系,如“罢黜儒生”对应峄山刻石,“封五大夫”对应泰山刻石,“入海求仙”对应琅邪刻石,等等。按此规律,与“泗水升鼎”对应的是“伐赭湘山”,在这种对应关系中,“伐赭湘山”就等于石刻碑文,起到对地方神灵的恐吓和威慑作用。
秦始皇的东巡,实际上也是向公众展示皇帝和帝国的威仪。如同司马迁向读者展示始皇巡游的画卷一样,东方的民众也在观看秦始皇的巡游。《史记》记录了其中两个人的观感。《项羽本纪》说:“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项羽(籍)是故楚国的没落贵族,有此观感一方面显示其英雄不凡的抱负,另一方面也可表明东方民众对始皇观感颇为不善。《高祖本纪》所记刘邦则是另一种情形:“高祖常繇咸阳,纵观,观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虽然英雄气概不及项羽,但取代之心时或有之。死后埋葬在今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安陆县的小吏“喜”,在随葬竹简《叶书》中对秦始皇南游江湘曾写过一笔“今过安陆”,“今”即始皇帝。日本秦汉史名家鹤间和幸据此推论说:“当时四十四岁的喜也许不再是地方官吏了。作为生活于秦王时代的喜,我们大家可以从他见到秦始皇的记述中见到感激的味道,”“传递出一种为秦朝供职的欣慰”。台湾史语所的邢义田教授亦加推演:“(喜)将个人的生命与帝国的命运交织成篇,似乎反映了他对有幸参与帝国的建设的骄傲。”二位当代史家的想法未免太过现代化了。我们从刘、项观看秦始皇的反应,以及当时东方六国普遍对秦帝国的敌对情绪看,“喜”的反应恐怕是不会有“感激”、“欣慰”和“骄傲”之情的。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所记录的诸多民间故事,应该是当时东方六国民众对秦始皇的集体记忆,而不是汉朝人对秦始皇帝的丑化。
石刻碑文来自秦宫廷礼仪专家之手,是秦官方的国家记忆,它镂于金石,可以传之久远。司马迁将金石文字转录于竹帛,历经千年转抄移写,虽有个别文句存在讹误,但仍不失为秦人自我想象和对外宣传的真文献。分析石刻铭文的主题,大致表现在三个方面:(1)皇帝临察、巡历与群臣诵功;(2)武力征服,文德开始;(3)统治与福禄绵延永恒。刻石塑造了秦始皇的“真君”形象,他是宇宙之王,有超凡的品质和道德、智识方面的优势,能使政治统一和社会安宁。
始皇巡游所遭遇的“故事”,则多采自民间口传,是东方被征服地区的集体记忆。司马迁曾“适齐,自泰山属之琅邪,北被于海”(《齐太公世家》);又“南登庐山,观禹疏九江,遂至于会籍”(《河渠书》);还“适长沙,观屈原所自沉渊”(《屈原贾生列传》)。大凡始皇巡游之地,太史公无不一一亲历。而每到一地,则“观其行事,问其长老”(《龟策列传》)。对于采集的众多民间口传故事,司马迁自有录用的标准,《五帝本纪》太史公曰: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世)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到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世)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可见太史公在对待时间久远的“历史”时,他所采择的标准是民间口传服从文本文献,而文本文献又“择其言尤雅者”。在《大宛列传》中,对于黄河出昆仑之说,曾谓“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也,穷河源,恶睹乎本纪所谓昆仑乎?”最终宁愿相信《尚书》(禹贡)之说,“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表现出相当理性的态度。
对于距离自己并不太遥远的秦朝“历史”,也许是文献不足征,太史公更多采间传说。我们不知道司马迁是否看到过“秦始皇禁湘山诏”,但当时应存在与“始皇伐赭湘山”不同的民间传闻。《论衡·书虚篇》称:“秦始皇渡湘水遭风,问湘山何祠。左右对曰:‘尧之女,舜之妻也。’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斩湘山之树而履之。”文中并无“赭湘山”的记述。刘盼遂以为“履”当为“覆”之误字,“覆”读礼“覆亡国之社”之“覆”。所谓“覆亡国之社”是指覆盖亡国屋社,不使通阳气。湘山上有树,即是“覆之”,何必先伐再“覆”,其说不可通。“履之”当读为本字,指秦始皇斩伐树木而亲履践之。在较晚的传世文献中,亦存有秦始皇游湘山的民间传说,《太平寰宇记》引庾穆之《湘中记》云:“昔秦皇欲入湘观衡山,而遇风浪溺败,至此山而免,因号为君山。”如果当时果真存在不同的民间传闻,司马迁的选择标准又是如何呢?作为精心构撰的一部史学名著,司马迁选择的民间传说除了强调“雅”的一面外,还要符合他所描写的人物性格形象和他所表现的主题。
《秦始皇本纪》中的始皇巡游“故事”亦有主题,这就是“且战且学仙”。求仙学仙的主题贯穿始皇巡游后半部分故事情节,先是二十八年巡游琅邪,“既已,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于是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继之以三十二年巡游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使韩生、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因卢生奏录图书“亡秦者胡也”,而“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三十七年最后一次巡游,至琅邪,被方士徐巿所骗,海上射大鱼,长途奔波,积劳成疾,终至不治。求仙由徐巿始,亦由徐巿终。
至于“战”,主要是与大自然的搏战,所谓与天斗与地斗,秦始皇是乐此不疲的。上泰山立石,下山遇风雨暴至,休于树下,“因封其树为五大夫”。秦始皇俨然为大自然的主人,有封赏赐予之权。伐湘山树并“赭其山”,对大自然行使惩罚刑杀之权,依然表现秦始皇征服自然的主题。至于海上射杀巨鱼,更与大自然搏斗,并取得胜利的“杰作”。而像罢黜儒生,博狼沙遇盗这样与自然搏斗无关的主题,则分别移至《封禅书》和《留侯世家》,另行处理,以保持叙事主题的一致性。在此背景下,司马迁即便看到“秦始皇禁湘山诏”,他将怎么样处理,也就不言自明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有关始皇帝东方巡游的叙事由多重二元对立项组成:石刻碑铭与口头传说,西方与东方,征服与被征服,国家与民间,“硬”与“软”,稳定与流动。在石刻碑铭中,秦始皇是结束战乱带来和平的创始人,是允文允武的道德典范,是囊括六合的宇宙之王。这是来自西方秦国官方的记述,以征服者的形像向东方世界宣告其权威和统治,并由坚硬厚重的石刻耸立于东方圣山之巅,具有永久的纪念碑性。
秦始皇伐赭湘山,与其他民间口头传说一起,塑造了秦始皇的另一副面孔和形象:他是严刑酷法的实施者,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伪君子,是征服自然亵渎神灵的半神(a semidivine person)或超人(superhuman)。这是来自东方被征服地区民众的集体想象和记忆,是对征服者残暴统治的对抗式反应。司马迁运用高超的叙事技巧,将二者融铸一体,形成一篇史学杰作。
新发现的《秦始皇禁湘诏》,描述始皇帝“凌涉洞庭之水,登湘山、屏山”,“望骆翠山以南”,因其“树木野美”,而下令“皆禁勿伐”。秦始皇帝成为大自然的赞美者和美丽景观的欣赏者。这是秦始皇前所未见的新形象、新面孔。
历史在于求得真相,而真相存在于文本。对于秦始皇不同的“历史面相”,通常认为石刻出自秦官方记录,是可信的“真历史”。而出土文献(包括秦简牍)亦为当时的实录,所以是真文献,可以据此复原“真秦史”。我们姑且不论秦石刻及秦简牍在秦人自我想象和自己宣传方面是不是真的存在粉饰和夸大的成份,即以《史记·秦始皇本纪》而论,其中“故事传说”当来自秦帝国东方地区民间的集体记忆,经司马迁写定载于竹帛,读者在阅读《史记》的过程中,亦在塑造重构秦始皇的形象,而且读者的阅读往往忽略其中的石刻部分,喜爱并关注传说故事。千百年来,不同读者对秦始皇有不一样的想象和评议,形成秦始皇的另一种历史,亦即“文本的历史”。我们在探寻历史真相,寻找真实的秦始皇面相的同时,不要忘了《秦始皇本纪》所载故事中的秦始皇,也许《史记》文本中的秦始皇形象,比从地下挖出来的秦始皇面相,更有一定的影响力,亦更具历史意义。